根据《云南三益文化国防基金会章程》,在明确理事会职责和守则的基础上,为进一步规范理事履职行为,调动和发挥理事会成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理事会建设、促进基金会全面发展,特规定如下:
一、参会议事制度
理事除参加理事会全体会议外,还应根据需要和要求参加理事长召集的办公会和执行机构的工作会议,凡接到会议通知的成员,都应认真准备、按时参会,并在会上充分发言,为所议事项出谋划策,不当旁观者,不做局外人。
二、理事办公制度
理事会成员除参与议事决策外,还应经常到执行机构参与办公、研讨工作,督促指导执行机构抓好自身建设和具体工作落实。每个月第一周的星期五为理事办公日,原则上每个理事每两个月到基金会办公一次。全年每个理事到执行机构办公不少于六次。
三、宣传工作制度
在理事所在单位工作场所设置《云南三益文化国防基金会理事》、《云南三益文化国防基金会副理事长》、《云南三益文化国防基金会理事成员单位》标牌,摆放国善公益项目广告宣传资料,公开亮明公益人身份,公开宣传公益项目,公开支持文化国防公益行动,以此扩大基金会的社会影响力,带动身边的组织和个人更多的关注公益、参加公益,促进国善公益事业向前发展。
四、学习制度
理事会成员的学习会主要采用理事会集体学习、理事个人自学和走访、参观、座谈交流的方式。学习内容主要是与基金会建设和开展公益活动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章程及各级党委政府的相关文件,其他社会组织加强建设和开展活动发挥作用的经验做法。通过学习,确保理事会议事决策的正确方向和议事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调动理事参与基金会工作的积极性,增强履职尽责的主动性,提高理事会决策水平、规范化工作能力和开展公益活动的能力。
五、回访、联系制度
理事会成员按照组织分工,经常到挂钩联系的爱心单位(企业)走访交流,主动利用基金会资源,为联系单位(企业)提供各类咨询、培训等服务,维护关系,搞好互动。走访的时机、方式由理事成员自行选定。走访的主要内容是:通告基金会开展活动和执行机构建设情况;了解单位(企业)经营管理动态和需要;寻求双方合作共建的项目或开展的活动;为国善公益聚集人心、人气。每个理事成员每年与挂钩单位(企业)或个人联系走访活动不得少于两次。
六、考评奖励制度
每年对理事会成员执行制度、履行职责活动的情况实行评议、考评,考评分为四个等级:优秀、良好、称职、不称职。当年被评为不称职,理事会组织诫勉谈话,连续两年被评为不称职的进行组织调整,对考评优秀的理事会成员给予肯定表扬,对在劝募、劝捐上有突出贡献的理事会成员,按实际劝募金额5%的比例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