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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加入“党建·公益” 联盟 大力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倡议书

  发布日期:2022.06.09

各友邻单位

为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在促进社会组织建设、参与推进公益事业发展中的核心引领作用,根据云南省委《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云南三益文化国防基金会、云南省孕婴童用品协会、昆明小太阳儿童用品有限公司协商,决定发起成立“党建·公益”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联盟,以期为社会组织党建和开展公益活动搭建以“党建引领、资源共享、全面合作、互助共赢”为目标、更加符合社会组织特点的合作平台。

我们已经草拟了《“党建·公益”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联盟合作方案》(见附件),诚邀志同道合的社会组织加入联盟,参与活动,共谋发展。

附件:

 

倡议单位:

云南三益文化国防基金会

云南省孕婴童用品协会

昆明小太阳儿童用品有限公司

                              202269






附件:

“党建·公益”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联盟

合作方案

(讨论稿)

 

根据云南省委《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各社会组织党建需要和开展公益活动的特点,为充分发挥各方优势,便于统一思想、统一行动,努力形成“党建引领、资源共享、全面合作、互助共赢”的共建合作机制,制定“党建·公益”联盟合作方案。

一、“党建·公益”联盟的指导思想

联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总方针,使党的建设与公益事业发展互促共进,切实增强联盟内各社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更好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建“党建·公益”合作为指导,全面促进联盟内各社会组织建设发展,实现“党建引领、资源共享、公益合作、发展共赢”的目的。

二、活动内容

(一)组织建设互促。拓展和完善基层党组织功能,充分发挥联盟各个党组织的自身优势,定期交流党建工作经验,共享党建信息,加强党组织建设,提高党建工作水平。

(二)党员教育互动。根据需要,定期组织党员思想交流,上好集体党课,相互邀请,开展好主题党日活动,抓好组织和党员之间的互动,调动党员积极性,发挥好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党建载体互用。联盟内各单位要利用各自的党建资源,定期共同开展党建活动,相互交流管理使用经验,提高党建载体使用效益,提升党建工作整体水平。

(四)公益活动互助。一方面,联盟内各单位自主开展公益活动时,应在联盟内通报开展公益活动的情况,其他单位可视情应邀参与该公益活动或项目;另一方面,联盟内可根据社会需要,在广泛征求意见后统一拟制公益活动方案或选定公益项目,并统一组织实施。无论是单位自行组织或是联合组织公益活动,云南三益文化国防基金会都将提供标准的公益服务,即出具标准公益协议、票据和证书等。

三、组织制度

(一)成立联盟活动领导小组。由参加联盟各单位党建负责人或推荐的负责人参加。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联盟内外相关活动;协商、审议联盟活动相关事项。

(二)成立联盟活动协调办公室。在加入联盟的单位推举一个加盟单位设立办公室。主要职责:一是负责联系联盟单位,了解各方需求,整合各方资源,拟制活动计划,协调活动开展,总结工作经验,搞好对外宣传,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并抓好领导小组议决事宜的协调落实。办公室设主任、副主任。

(三)健全工作制度

1.日常联系活动制度。(1)每月第一周1-7日为联盟活动联系周(日)。主要通过办公室了解各单位情况、活动需求,以便策划活动、协调行动。(2)各加盟单位之间可根据双方需要,时时走动,开展活动,以加强内部联系、交流。

2.定期活动制度。(1)党建活动:每季度联盟统一组织一次党建活动,主题内容和形式方法由领导小组商定。(2)公益活动:每年组织两次,上下半年各一次,公益主题、项目、方法由领导小组商定。盟内统一活动通常安排在每月的最后一周。

3.定期会商制度。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例会,主要任务是互通信息、交流经验、商议工作,以便统一思想,整合资源,协调行动。

四、共同守则

(一)遵纪守法,严于律己。坚持依法依规开展合作组织活动。不乱盟内规矩,不毁自身形象。

(二)民主议事,平等合作。各加盟单位,无论单位大小、人员多少,一律平等。凡事民主商议在前,统一行动在后,不搞一言堂。

(三)取长补短,团结互助。一方有需求,各方施援手,相互关注心,互相支持,帮助他人,快乐自己,成就别人,提高自我。

(四)自愿加入,履诺尽责。“党建·公益”联盟是一个机构间开展党建和公益合作的非营利组织。凡参加联盟的单位,都要服从联盟管理,积极参加联盟活动,做到践行承诺,尽力尽责。

 

 

 

云南三益文化国防基金会(代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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