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中国·昆明首届《国善论道》重点围绕“缅北中国远征军英烈遗骸搜寻及归葬问题”进行了研讨。这在我国尚属首次,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参加会议的共110余人。会议提交的论文和发言主题集中,理论联系实际较紧,具有广泛的代表性。经过大家充分的讨论,会议达成以下八条共识,简称“昆明八条”。
一、《国善论道》适应了形势的需要。当前我国公益慈善事业创新发展很快,涉及的领域之宽、内容之多已大大超越了传统意义的慈善范畴。随着发善心、持善念、从善行的人越来越多,如何做好现代公益慈善有许多思想理论问题和技术问题需要研究解决。没有思想理论先导,公益慈善事业难以健康发展。同时公益思想理论本身就是公益的重要内容,也需要加强。然而,目前还没有一个思想公益平台,《国善论道》无疑将成为这样一个平台。它的功能是:思想理论交流平台、普善事业推广平台、社会组织沟通平台、国善公益互动平台。
二、国善具有普善意义,应大力推广。国善作为一个创新概念,它丰富了善的文化,拓展了善的空间,提升了善的格局,为普善提供了理论依据和实践指导。国善的行为目标就是通俗化、大众化、具体化、实地化了的“中国梦”,其实质就是“强化国家精神,美化国家形象,助力国家和谐,提升国家实力”。国善的道义就是:“有我责任,无我功利”。
三、做好英烈遗骸搜寻归葬具有重要的意义。1942年太平洋战争爆发后,中国组织远征军入缅甸与美英组成盟军共同抗击日本侵略者,为抗日战争及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胜利做出了巨大贡献,远征军为此付出了巨大牺牲。战后十万忠骨安葬于缅甸珊邦、勃固、实皆、密支那等地。由于种种原因,这些墓园于上世纪六十年代先后被平毁,因此形成了大量遗骸,加之远征军撤退野人山时,因疾病和饥饿大量官兵倒在了回国途中而无法安葬,造成遗骸遍地。对于远征军遗骸搜寻及归葬是历史的必然,今天不做,明天也得做,中国人情感的这个心结迟早得解,我们对先烈欠下的这个债务迟早得还。同时,做好这件工作是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造中国精神的实际行动;是纪念抗战胜利,弘扬抗战精神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是适应“走出去”战略和参与国际事务相协调的行为。因此,应有责无旁贷、时不我怠的历史责任感和紧迫感。
四、前期的工作具有先导意义。云南省滇西抗战历史文化研究会在傅仕敏会长的领导下,长期以来为此做了深入细致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令人钦佩。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深圳龙越基金会的孙春龙理事长在这方面认知较早,行动较快,奔走呼号付出了巨大的努力,为遗骸搜寻归葬探索了路子,奠定了基础,具有先导意义。为了做好遗骸搜寻归葬,高飞先生不仅投入了大量经费,而且多次进行实地现场考察,并亲自参与搜寻和挖掘,做了大量深入细致的工作。包括缅甸密支那云南同乡会也给予了积极的协助和配合。所有这些都应该值得肯定。
五、要以推进“坚持政府主导”,协调“统一民间参与”为立足点。搜寻归葬必须是以政府主导为前提,要以中共中央相关精神为指导,以政府及外交相关政策为依据,要维护政府的权威性和主导地位。民间组织或团体参与是好事,但必须是协调统一,团结合作,有序有效,绝不能各吹各的号,各唱各的调,各行其是。可考虑成立一个有政府背景的“中国海外英烈搜寻及归葬民间行动联合会”,建立联合协调机制。民间行为要自觉地“统”,在统筹协调下,各自以不同的方式为服务于一个共同目标发挥自己应有的作用。
六、搜寻归葬要坚持“国家”这个中心思想。英烈遗骸是国家的,而不是某个团体或私人的。遗骸的搜寻归葬是国家、民族的行为,无论是什么形式、什么团体都不是某个组织单方面的行为,更不是个人行为。因此,必须体现“国家”这个中心思想。要坚持和体现国家行为,国家精神,国家形象,国家尊严,国家利益,要体现国善道义。
七、搜寻归葬的基本原则。考虑到中国远征军英烈遗骸形成的复杂性和现实搜寻的实际,英烈遗骸的搜寻归葬应坚持“国外以纪念设施为主,遗骸以归安故土为主”的基本原则。在国外全面恢复重修墓园是不现实的,但如果国外一点设施没有也不符合历史事实,不符合道义和情感;遗骸归安故土更符合先烈的遗愿,更符合现实的实际,有利于做好归安、凭吊、公祭等活动。
八、在宣传问题上要坚持统一的原则。遗骸搜寻归葬是一件大事,会引起海内外华人的广泛关注,具有极高的新闻价值。做好宣传工作是十分必要的,但是在宣传问题上一定要坚持统一归口,统一口径。一是要注意宣传党和政府的主导和作用,宣传民间协调统一的精神;二是要宣传各方团结协作,不得有意突出某个方面或某个人;三是把握“历史问题不纠缠,政治问题不纠结”,只就现实问题做报道;四是宣传要注意适度,不过分炒作。